兽药作为治疗、缓解、预防和诊断动物疾病的一种化学制剂,在改善动物生存条件的同时,也较低了动物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可是在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兽药却成为了危害食品安全的“导火索”,假兽药、尤其是违禁药和原料药充斥了整个兽药销售市场。
违禁药、原料药、假兽药和人用药大量充斥市场
近日本报不断接到举报,称:郓城假兽药泛滥,养殖户大量使用利巴韦林、金刚烷胺等国家违禁药品、原料药和假药的现象严重。接到举报后,本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
9月12日,记者首先对郓城县的兽药销售市场展开了调查,在丁里长镇一家名为宏业兽药门市部的兽药销售店内,记者以家禽生病为由购药,一位男店主给记者推荐了两款由郑州百仕达宏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名为“瘟毒杀”、通用名为“扶正解毒散”批准文号为兽药字(2007)161115076的“特效抗病毒药”和商品为“杆菌三效”通用名为“氟苯尼考粉”批准文号为兽药字(2007)161112110的“特效抗菌药”,男店主指着“瘟毒杀”对记者说,“别看上面标的主要成分是些中药(板兰根、黄芪、淫羊藿)、其实里面装的都是利巴韦林,金刚烷胺,这些抗病毒药,因为这些药是违禁药,上面不能标的”。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这位男店主还拿出了,2011年《宏基产品白皮书》中抗病毒系列中,对该药品的详细介绍,该资料显示,这瓶“瘟毒杀”主要成分为“黄芪多糖、灵芝多糖、利巴韦林、齐多夫定、金刚乙胺、干扰素、免疫增强剂等”。而在资料中,“杆菌三效”的主要成分为“氟苯尼考、头孢噻肟钠、磷霉素钠、尼奥霉素、布洛芬、奥美普林、靶向因子等”。
利巴韦林、金刚乙胺均属违禁药品,在兽药药典内已明令禁止兽药内添加该类产品。两种药均属广谱抗病毒药,其药理作用主要是通过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竞争性抑制病毒合成酶,使病毒复制受阻。对多种DNA病毒和RNA病毒均有抑制作用。
公开资料显示:过量食用会导致人体产生抗体,畜禽食用后会在体内残留。人类食用这类畜禽肉品,就等于食用这些违禁药,长期大量食用利巴韦林可引起白细胞减少、贫血、谢庆转氨酶和胆红素升高;长期食用盐酸金刚烷胺可能抑制唾液分泌,患者易发生龋齿、牙周病、口腔念珠菌病等疾病。
换言之,既然能对病毒的DNA能起到抑制作用,那么这种不已分解很容易造成药残的药品,被禽畜食用,留有大量药残的禽畜被宰杀流向市场后,会不会对人也会出现相同抑制作用呢?
而记者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查询得知,上述两款产品,的批准文号也早已过期。由此看见,上述两种产品从里到外,是彻头彻尾的假药。
而在随官屯镇的一家禽药专家门诊,利巴韦林等违禁药则是公开销售,还有氟苯尼考等原料药。
而且更让记者感到惊讶的是,土霉素原料粉居然在丁里长、玉皇庙等乡镇论斤卖。
记者随后走访的玉皇庙镇、潘渡镇和郓城县内的兽药销售店和动物医院,发现了在销售大量的批号失效的假药、批号查不到的假药和人用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和利巴韦林注射液等”。
知情人告诉记者,销售假药的情况在郓城县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已经存在多年。
更让记者不可思议的是,在郓城县畜牧局楼下的兽药门诊,记者也购买到了批号过期的假药和人用药品。而且记者购买的两袋药中一袋通用名为“邢昉解毒散”的抗病毒药品,标注的主要成分为“金银花、连翘、生地黄、牡丹皮、赤芍等”,“其实标注的成分和实际成分不一样,里面有抗病毒的西药,但是具体是什么我不知道,反正效果很好”工作人员坦言。
有关资料显示,生产批号为每5年进行一次审查,生产批号到期的药品在未通过农业部审核之前,均应停止生产销售。
据在有关部门获悉,凡未经批准、生产批准文号与农业部的不一致、多种产品共用一个批准文号及批准文号正在变更或正在审批过程中所生产的兽药,均可定性为假药。利巴韦林、金刚乙胺等,均属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品,任何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已经查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定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141条的规定,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应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论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兽药作为治疗、缓解、预防和诊断动物疾病的一种化学制剂,在改善动物生存条件的同时,也降低了动物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养殖产业的能否健康发展,兽药的合理应用是关键,也就是说,兽药是食品安全的真正源头所在。
养殖大县摇身变成养殖“祸”县
畜牧局称“监管有困难”
在频发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引起全国关注的同时,作为食品安全保障的源头,兽药的销售和使用情况似乎就显的更加重要了。
药物和毒物只存在着量的差别,用的恰到好处则为良药,反之则是另一种结果。更何况是假兽药呢,“它的危害程度,一点都不亚于毒药。对养殖户而言,严重一点几年的积蓄可能会因为一种假兽药而导致一贫如洗;对于人而言,通过隐形转化后,人吃了对身体的危害则不言而喻”。
可是就这样重要的问题,畜牧局徐所长则表示“在监管上有困难。”
同时他还表示“我们几乎每个月都有一次巡查,还从来没有发现过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现了一定严肃处理。”
对于如何严肃处理,徐所长表示“严格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来处罚。”
据郓城县畜牧局官方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低,全县牛存栏5.8万头,羊存栏110万只,猪存栏46万头,禽突破1000万只,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5.5万吨,畜牧业产值达到17.5亿元。
“郓城是山东省养殖规模比较大的县”畜牧局徐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在谈到当地养殖规模时这样描述道。可是如此混乱的兽药销售市场将如何保证如此大规模的源头出栏禽畜的食品安全呢?
由于近年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出现,其根源似乎能从徐所长的“监管上有困难”的话语中些许能找到了答案。
可是食品安全一直关系国民生计,关系千千万万人民的身体健康。所以,维护人类身体健康的前提,必定要维护食品安全的健康发展。那么公然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及生产批号过期的“假兽药”是否和“监管上有困难”是一脉相承呢?
那么“监管困难”下的违禁药、原料药、假药和人用药在养殖户的使用情况如何呢?他们流向了哪里?徐所长告诉记者“郓城的大多数家禽都供给了国内某大型肉食加工企业”,那么是否流向了该大型肉食加工企业,本报将会带来最新的调查报道。来源:财经网